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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宣讲材料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三转”集中宣讲提纲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需要,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尹晋华同志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围绕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我们举办了这次集中宣讲活动。下面我谈几点看法。

一、 把握中央新要求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场深刻变革。深化“三转”既是职责所在,又是形势所需。

(一)提高认识是关键,跟上形势节奏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要的是转变思想认识观念。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必须真正搞明白为什么要转,才能知道往什么方向转、怎样才能转好。如果思想认识上转不到位,就会出现“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等一系列操作层面的问题。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到位的问题,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聚焦聚焦再聚焦。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围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三转”,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着力加强纪委内部监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然而,我们有个别同志干工作却总是跟不上节奏,不适应,迷迷糊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不学习不领会,对上级的精神和要求看不透、悟不出,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工作抓不住重点,突破重点找不到措施,处于盲人瞎马状态。还有一些同志干工作总是慢半拍,不是说千方百计奋勇当先,而是拖后腿、始终走在后面。还有个别同志骨子里缺乏对深化“三转”探索实践的魄力,被部门和个人利益、情感所左右,迈不开步子。俗话说,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深化“三转”,既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基本要求的回归,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三转”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三转”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以思想认识的转变引领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二)找准问题是前提,对症才好下药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改革是什么?简而言之,就是不断回答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研究思考。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信阳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全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三转”精神认识不高,聚焦主业意识不强,存在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想脱离部门业务等问题。其一是不敢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三转”后,监督执纪问责成为纪委工作的着力点,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成为得罪人的“专业户”,心存畏难情绪;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担心自己无法胜任“三转”后的新任务,未转先怯,等靠观望;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认为过于强调自己主业,往往不被地方党委政府理解、支持,不敢大胆转。其二是不想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单位内部提拔产生,却一度忽视组织的关爱培养,转而对单位领导感恩戴德,从内心里抵触对本单位领导和同事“刀兵相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受到错误权力观的羁绊,认为不不分管点其他业务工作,在单位里没有话语权,领导看不起、下属不买账,担心自己被边缘化,犹豫徘徊;还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愿交出原来参与的一些“中心”工作,诸如项目建设、财务审批等,甚至本着从中捞取“油水”的目的,不想转。其三是不会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少,力量不够;派驻机构业务不精,执纪监督、办案能力不足;有的县区纪委对如何从“大而全”的监督模式转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感到束手无策,仍然习惯于发文件提要求;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有“路径依赖”心理,还在凭经验办事、靠“老黄历”吃饭,惯性思维固化,懒得动脑研究,不会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梳理这些存在的问题,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定位、聚焦靶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硬功夫,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一中心任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彻底解决“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的问题,主动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

(三)把握方向是基础,理清“三转”内涵

要深化“三转”,就必须明确“三转”是什么,理清“三转”内涵,准确把握“三转”方向,确保转向不跑偏。转职能解决的就是往哪转的问题,明确应该干什么。就是要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坚守主战场,监督为先,执纪为重,问责保底;当好裁判员,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转方式解决的就是怎么转的问题,明确应该怎么干。就是要转换角色定势和惯性思维,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转方式是转职能和转作风的基础,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不仅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还会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只有结合发展实际转变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综合协调,才能实现转变职能这个根本,才能使转变作风这个保障不断得到强化。转作风解决的就是靠什么转的问题,确保主业干得好。就是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依法规范监督行为,以良好的作风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要求,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转职能再聚焦,盯紧主责不走神,聚焦主业不发散;转方式无止境,着力组织和制度创新,善于抓细节、抓具体;转作风重担当,敢监督、会监督,唱黑脸、当包公,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明确职责新定位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找准角色定位,牢记“执纪监督问责”这个主要职责,绝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一)维护党章党纪,监督执纪问责

党章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章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党员与群众相比,就要多受一份约束、多尽一份义务、多担一份责任,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章党纪不是摆设,而是带电的高压线。在纪律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任何情况下,对纪律,都不能讲“放开”、“搞活”、“松绑”、“特殊”。党章党纪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硬杠杠。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理解得清清楚楚,执行得一丝不苟。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指出,要强化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权力、执行纪律、问责违纪。视纪律如眼睛、把使命当生命,铁面铁肩、无私无畏,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舍得一身剐惩治腐败。

(二)“主体责任”要监督,“监督责任”要担当

抓落实关键在人,在人的事业心、责任感;抓落实关键在事,在所抓的事能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监督责任是“撒手锏”。只要牢牢抓住“两个责任”,就抓住了人,也抓住了事,全年工作落实就有了切实可靠的保障。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现在表态期已过,最重要的是行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要层层传导压力。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委不能唱“独角戏”、跳“光杆舞”,必须依靠各级组织来开展工作,把担子压到各级党组织肩上,压到各级党的主要负责人身上,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要建立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向下,建立督查评价机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形成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传导压力的有效局面;向上,建立报告制度,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要严格责任追究。追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直是责任落实的一个难点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切忌当“老好人”,要敢于拉下脸维护纪律,勇于硬起手腕拔掉“毒瘤”。凡“两个责任”不履行、“一岗双责”不落实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问题,上追问责。

(三)“中心”围绕腐与廉,“心中”铭记责任田

深化“三转”,就要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当好“纪书记”,不当“兼书记”,心无“旁骛”、心勿“二用”,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过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干了大量分外的事,参加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把许多时间耗在了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对参与小金库、“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分管了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辛辛苦苦干了许多,主责主业反倒没有精力去抓,纪检监察这项本职工作反倒像是副业。有的基层纪委书记反映,少数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习惯于借力纪委推进工作,出了问题好诿过。纪检监察机关常常陷入“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裁判员”变成“运动员”,“监督员”变成“共同体”,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很难开展。20148月,市纪委监察局对原参与的19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17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等21个,清理比例达到89%。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也按照要求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同时,我们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和兼职问题进行了规范调整。但是目前,还有少数纪检监察机名义上已经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实际上还在参与;还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名义上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实际上还在分管,干别人的活,荒了自己的田。这些都是与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不相符的,都是与当前攥紧拳头惩治腐败的大趋势不合拍的,必须坚决纠正。

(四)十分精力谋主业,八份人力抓案件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通过转变职能、方式和作风,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上,放到正风反腐这场输不起的较量和斗争中,必须进一步聚焦办案工作,坚持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目前,省纪委已进行两轮内设机构调整,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机关总数的67%68%,各省辖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通过审核批复。20144月初,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了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工作,合并重组了执法效能室和党风监督室,新组建了纪检监察四室、五室,纪检监察室占内设机构总比达到28%,执纪监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比达到67%通过调整优化,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在内设机构和编制数不变的情况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下一步,我们将启动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再新增2个案件室,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和办案力量。今后,各县区纪委也要聚指成拳、重点发力,原来承担的纠风、执法效能等工作,一律要转到办案问责上来,做到不牵头、不插足、不当旁观者。绝不能只调机构,不转职能、不转方式、不转作风。要做到聚焦聚焦再聚焦、聚力聚力再聚力。以100%的精力聚焦主责主业,以80%人员查办以腐败和“四风”为重点的违纪违法案件。

(五)派驻巡视全覆盖,惩腐肃贪零容忍

纪律监督“无盲区”,查处腐败“无禁区”,对腐败行为坚持“零容忍”,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决不放任和迁就。一是改进派驻监督。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在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要求,市纪委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和干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办案协作专区建设,对应派未派驻的单位将新设派驻机构,实现市直派驻机构全覆盖。制订《关于对县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县区直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协作区的指导意见》,在统一机构名称、整合监督力量、改革领导体制、健全派出机构、编制单列管理、干部提名任免、经费预算单列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实施县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现县级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二是研究探索市县两级巡察制度根据省纪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探索市县两级巡察制度,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保持反腐新常态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既不能被眼前的成绩冲昏头脑,更不能被当前的困难捆住手脚,必须看到反腐败“从严从紧”“高压威慑”“长常持久”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

()纪律规矩是约束,不受约束受严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并深刻指出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和依规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依规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的共同责任。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习惯。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成文不成文的纪律,对不守纪、不规矩者,以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论处,要一律从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

(二)谁有“四风”谁负责,谁不负责就追责

对“四风”问题,各机关部门单位守土有责、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不管、问责谁,哪里出问题,就要追责到哪里。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要紧盯研判“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上,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三)抓早抓小要从严,常抓长抓要趋紧

抓早防悔晚、抓小防大错,不因“早小”而“放过去”,不因“常长”而“松下来”,使“从严”成为常态、使“趋紧”成为长势。踏着不变的步伐,踩着自信的节奏,以超强的毅力、耐力、定力,走在作风建设大路上,久久为功。一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小节点”“小毛病”“小饭局”“小牌桌”“小汽车”等问题,防止“小过”酿“大错”。二坚持常抓长抓。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长抓抓出长效,坚持做到“三个常态化”。1监督检查常态化。成立督察组,分片区每周开展督察3-4天,实现督察范围全覆盖,并做到随时出击、出其不意。2)惩戒问责常态化。对督察发现的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按“两个责任”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3)通报曝光常态化。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专项整治“主责”问,整治不力主“问责”

党风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由“主责”机关部门单位牵头进行,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带着干”、更不能“代替干”,重在“盯紧看”,一旦发现实职失察等问题,启动问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也就是说,“主责”机关部门单位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这些监督和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成为他人工作的“开山斧”、“救火队”。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只会分散有限的纪检监察力量。纪委“乱伸手”,搞提前介入,不仅会造成机构和职能方面叠床架屋,还会导致监管职责混乱不清,给事后追责问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旦出了问题,反倒容易成为“挡箭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破除思想观念的桎梏,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防止工作越位、错位。要改变混同“主责”机关部门单位开展一线专项整治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主责”部门履行职责和对监督结果进行延伸查处上来,把重点放在对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进行问责上来。

(五)信访举报看管辖,先定管辖后调查

纪检监察机关只负责查办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否则,立即转办。办信即办案,认真加实干,以访立“信”,以“信”换心、凝聚民心。一要明确信访受理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只受理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要按照归口分工的规定,立即转办。二要牢固树立“四事理念”,创新机制解决群众信访难题。树立信访工作是“家事”推不得理念,视群众来信如“家书”,将信访工作当“家事”,建委局领导班子“双接访”机制,到群众“家门口” 接访。树立信访工作是急事慢不得理念,急群众之所急,坚持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运用“速查快办”机制,从“快”解决信访问题。树立信访工作是难事退不得理念,迎群众信访难题而上,勇于担当,通过“双百”治理机制,集中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信访工作是大事轻不得理念,把信访当“重点”办,构筑“重点整治”机制;把信访当“信任”办,推行“双向承诺”。

(六)高压威慑“不敢为”,标本兼治“不能为”

高举惩腐利剑,有案必查、露头就打,上不封顶,使得“一想就害怕”,以纪律之威,把权力“赶进”制度的笼子,使得“想了也白搭”,把腐败增量遏制到最小程度。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司法案件处理、选人用人调人、惠民资金使用和重大环境污染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引导他们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人。加大对诬告、诽谤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着力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贯彻中央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抓好基层和县以上机关两个“四项基础制度”建设,落实《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突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有效机制。

四、树立队伍新形象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 “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来打造,全力培树队伍新形象。

(一)炼就卫士“金刚身”,秋毫明察“灯下黑”

转作风,练“内功”,干监督就要敢监督,敢监督就不怕“得罪”人。打铁还需自身硬、炼就“金刚不坏身”,监督更要受监督,队伍不容“灯下黑”。一要勇于担当。王岐山同志说,负责任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责任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纪检监察工作既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是一个容易得罪人的职业;既是一个无上崇高的职业,也是一个吃苦奉献的职业。因此,我们要有“大担当”的观念,勇于跳出“小自我”“小利益”“小圈子”,彰显纪检监察干部的大情怀、大胸襟、大境界。二要清白干净。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底线,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前提。纪检监察干部应清如莲、净似水,离开清白干净,就无法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就丧失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资格。近两年,中央纪委先后查处了李崇禧、金道铭、申维辰、魏健、曹立新、谢克敏、杨森林,省纪委也查处了建克胜、李长根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这说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当一个部门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也就是队伍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要教育我们的干部,时时刻刻都要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本本分分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战战兢兢用权。

(二)“打虎”靠智勇双强,“拍蝇”要眼疾手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履行好监督职责,在行动上“转”到位,除了要有勇气和担当,更要有智慧和谋略,要具备能转会转的过硬本事。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提高本领练打法,速查快办、快进快出,猛打“虎”、多拍“蝇”,拔烂树、治病树,把腐败存量减少到最低程度。一坚持“快进快出”。对作风问题和信访问题及各渠道获取的问题线索,要本着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同时,不“压”不“”,“快进快出”,建立速查快办机制,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二要坚持善做善成。“三转”使我们的工作空间更大,任务更重,只要善转善为,必然大有作为。要善于创新,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形成“踏石留印”的好作风,增强定力和毅力,善做善成。总之,我们不但要实现“敢转”“想转”、“会转”,更要“能转”、“善转”,转实、转好、转出成效。

(三)“学思践悟”指方向,“四个一切”见行动

要积极“学---悟”,修炼德性、锤炼党性,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同时树立党性决定一切、忠诚高于一切、履职检验一切、担当压倒一切的理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言以行,爱党护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专题学习,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论自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要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高度概括的6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必须贯彻好、运用好、坚持好。同时,要注重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四)“三好”追求高标,“三转”务求实效

要做“好党员、好公仆、好卫士”,一切行动听指挥,听党召唤、得令即行,提高精气神、拉高标志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本位“考场”,做答“三转”考卷。一要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最为可贵的政治品格,也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由对党绝对忠诚的人来坚守,一般忠诚不行,相对忠诚不行,必须绝对忠诚!绝对忠诚才可靠,可靠才可信,可信才可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来坚持,作为首要政治本色来坚守,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来锻造。二要立行立改。深化立行立改,是中央纪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这就要求我们立知立改、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工作中看准了的,必须坚决改起来,做到进度快、质量好。决不能有消极等待的思想、徘徊观望的态度、畏难退缩的情绪,决不能拖泥带水、囿于利益、改而不行。要回归本位“考场”,把“三转”考卷做得完满,答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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