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级下达的和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流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市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信阳市中山南路3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联系电话:0376-6272202
负责人: 沈伟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人: 雷玉清
(二)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拟订全市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376-6272273
负责人: 张磊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 付志霞
(四)财务科(内部审计科)。研究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 侯怀亮
(五)规划计划科。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72247
负责人: 段练
(六)水资源管理科。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河流水库和地下水水位、流量、水质、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72258
负责人: 聂守洋
(七)水利工程建设科(河长制工作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全市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72260
负责人: 夏小川
(八)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31111
负责人: 焦健
(九)运行管理科。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流水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市防洪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376-6272207
负责人: 李稚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72203
负责人: 尚辰
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信阳市出山店水库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市河流湖库水利事务业务指导,信阳淮河干流、浉河相关水利事务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全市河(湖)长制事务和河道采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水利规划编制、科技项目管理、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重大水利科学应用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与应用技术保障工作。
(四)承担水利政策法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宣传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农村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六)负责服务保障出山店水库库区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出山店水库防护工程浸没问题处理工作。
(七)承担市淮河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6-3010601
负责人: 张晓帆
(二)信阳市鲇鱼山水库事务中心。
(一)负责鲇鱼山水库及灌区等各类工程的运行管理、养护、维修和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二)负责水库防汛工作,保护好工程及下游城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负责水库水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城镇生活、农业灌溉、工业及生态环境等用水需求。
(四)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水库生态环境。
(五)利用水库工程和水土资源,发展水力发电、水利旅游等其他综合效益。
联系电话:0376-7889215
负责人: 简冬梅
(三)信阳市泼河水库事务中心。
(一)负责泼河水库及灌区等各类工程的运行管理、养护、维修和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二)负责水库防汛工作,保护好工程及下游城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负责水库水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城镇生活、农业灌溉、工业及生态环境等用水需求。
(四)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水库生态环境、水域渔业资源,在库区管理范围开展水利执法、渔业执法工作。
(五)利用水库工程和水土资源,发展水力发电、水产养殖、水利旅游等其他综合效益。
联系电话:0376-8412725
负责人: 张宏建
(四)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地方性移民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指导性文件。
(二)指导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协助上级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验收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技术审查;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四)指导全市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和后期扶持工作。
(五)指导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统计和信访稳定工作。
(六)指导全市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处理工作。
(七)承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6-6272323
负责人: 郝俊
(五)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受市水利局的委托承担水行政处罚职责,承办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水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执法活动和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督办;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6-6272361
负责人: 邵洪涛
(六)信阳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术城市创建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指标核定、用水定额实施以及节约用水考核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管取水户取水计量并定期抄报市税务部门。
联系电话:0376-6325556
负责人: 张军
(七)信阳市水利工程事务中心(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承担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统筹推进保障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建设的服务保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及评估的技术工作;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测、项目稽察和监测评价的技术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信阳市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业务有关工作;参与有关项目的评审评优,开展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相关培训和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376-6272345
负责人: 王宏伟
(八)信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服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洪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水工程防洪、抗旱和生态流量调度服务保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市水旱灾害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负责全市洪水影响评价类的技术服务;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和淮河防御物资设备贮备、管理、调运工作。
联系电话:0376-6500056
负责人: 赵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