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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职责分工范围的通知

 

 

 

 

 

 

 

信水发〔2015 

 

 

中共信阳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岗双责职责分工范围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近两年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的调整,“一岗双责”职责分工范围随之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责分工范围明确如下:

一、责任人:叶长青(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对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状况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人:尚会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监察室主任。

三、责任人:  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规划计划科科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泼河水库管理局局长。

四、责任人:  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财务科科长、移民办主任。

五、责任人:黄宏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防汛办主任、水产局局长、防汛物资贮运站站长。

六、责任人:  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办公室主任、老干科科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防汛通讯总站站长。

七、责任人:胡传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人事科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水土保持科科长、工会群团负责人。

八、责任人:许永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农村水利科科长、农田水利技术指导站站长、鲇鱼山水库管理局局长。

九、责任人:  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建设与管理科科长、淮河管理处主任。

十、责任人:周保军(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主要责任范围:协助局长抓好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以下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河砂管理站站长、节水办主任。

十一、责任人:陈玉山(局党组成员、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院长)

主要责任范围:对水利勘测设计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十二、责任人:李西云(局党组成员、市浉河管理处主任)

主要责任范围:对浉河管理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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