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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职务上有关联的国有、民营企业。
    三、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五、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将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和局直系统内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单位将节日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于10月8日12时前报送至驻局监察室。
 
                   中共信阳市水利局党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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