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 为便于各单位、各科室及早合理安排工作, 现将2017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 各单位、各科室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