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各科室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科室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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