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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解读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的通知2017年5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厅文〔2017〕21号),要求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6月9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提出了“三个务必”的要求,一要务必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二要务必准确把握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任务;三要务必健全完善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方案》参照《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共分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6个部分,明确了河长制工作6大任务:一是提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六是加强执法监管。

根据我市河流水系情况,对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大中小型水库(含湖泊、水库),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设立河长,并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参照省里的方案,市委书记担任信阳市第一总河长,市政府市长担任信阳市总河长,市政府分管农口副市长担任信阳市副总河长。淮河干流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主要支流(含大型水库)设市级河长。根据这个总的原则,对我市7条河道设立市级河长,分别由7位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并明确一个对口市直单位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分别是:

淮河市级河长(含大洪河、灌河、洋河、出山店水库、鲇鱼山水库):市政府市长,市水利局对口协助。

河市级河长(含东双河、杜河、中心城区内河、南湾水库):市委副书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口协助。

白露河市级河长(含春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口协助。

竹竿河市级河长(含石山口水库):市政府分管农口副市长,市农业局对口协助。

潢河市级河长(含泼陂河、晏家河、泼河水库):市政府分管环保副市长,市环境保护局对口协助。

寨河市级河长(含五岳水库):市政府分管科教副市长,市卫计委对口协助。

闾河市级河长:市政府分管国土副市长,市国土资源局对口协助。

各河流所在县、乡、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河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参照省里做法,“信阳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卫计委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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