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建设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修订说明
一、关于名称和总说明
1.调查制度名称更改为“水利建设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更新;
3.“总说明”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进行调整、完善,增加“质量控制”、“统计信息共享”、“使用单位名录库的情况”等内容。
二、关于“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汇总表”(月建400表)
根据月报调查内容修改“资金来源渠道”。
三、关于“项目基本情况表”(月建401表)
1.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修改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
2.投资计划下达年度:增加分类;
四、关于月报中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表”(月建402表)
1.指标名称修改:“已下达到项目单位中央投资计划“,修改为“已下达中央投资”;“已拨付项目单位中央投资”等4个指标均删除“项目单位”字样;
2.删除“二、工程进度及效益”下8个指标及其分类;
五、关于年报中的“项目概况表”(年建301表)
1.删除“审核文号”、是否有贫困村受益等2个指标;
2.将“是否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修改为“是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
3.增加“国家重大战略区”、“项目所在县(市、区)属于”、“所属集中连片特困区”等分类指标;
六、关于年报中的“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表”(年建302表)
1.删除“实际需要总投资”、“其中:移民征地安置费”;
2.删除“本年完成投资额”(按财务支出核算)。
七、关于年报中的“项目分来源投资进度表”(年建 303表)
1.修改指标名称:“预算内拨款”改为“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改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2.删除指标: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3.新增指标:在省级政府投资、地市级政府投资、县级政府投资下增加“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类。
八、关于年报中的“项目形象进度表”(年建304表)
1.删除“单项工程个数”指标;
2.砼的单位由“立方米”改成“万立方米”。
九、关于年报中的“项目效益表”(年建305表)
删除“当年解决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及其分类。
十、修订相应的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