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局、市管各管理区水利主管部门,南湾水库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开(复)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水利基建项目开复工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快全市水利工程开(复)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全面做好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项目开(复)工工作指导意见》(信疫防指﹝2020﹞45号)和《信阳市水利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信水建﹝2020﹞2号)要求,明确各项工程疫情防控和监管责任,落实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报障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开(复)工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开(复)工。各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制订复工方案,明确每项工程具体开(复)工计划时间,对于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以及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于3月初开(复)工,最迟3月中旬全面开工。其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快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尽快满足开工条件,及早开工建设。
三、严格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将工程开(复)工计划时间表,于3月5日前报市水利局。疫情结束前,全市水利工程实行开(复)工“日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前报送水利工程开(复)情况日报表。
联 系 人:黄莹莹
联系电话:6272260
电子邮箱:xyssljjgk@163.com
附件:1.水利工程开(复)工计划时间表
2.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日报表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