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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和完成情况统计项目台账填报有关疑问答复

依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现就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和完成情况统计项目台账填报中提出的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1.项目台账填报范围是什么?

项目台账填报范围是自1月1日至报告期,本地区新开工、续建和完工的水利项目,项目类型为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和完成情况统计”模块中的10大类、54小类。

2.水利资金支持的项目是否都需填报?

水利资金支持的项目中,除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中直接发放给移民的补助资金外,其他项目均填报。

3.其他行业资金或企业投资的涉及水利的项目是否都可填报?

其他行业资金或企业投资支持的项目中,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或与水利部门职责直接相关的项目,纳入填报范围。但是城市及农村污水处理、除农村小水电外的其他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码头、地质灾害防治、城区给排水管网、中水回用、桥梁改造、滨河公园等项目原则上不填报,如要填报,需提交证明材料说明与水利部门职责直接相关。

4.续建项目在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是否可填报为本年完成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是指在本年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投资,续建项目不能将以前年度的完成投资填报为本年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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