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省水利厅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制定信阳市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省委、市委农村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底线任务,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治理保护和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促进脱贫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二、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
(一)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开展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完善县级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对脱贫地区和供水薄弱地区饮水情况动态监测,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供水单位服务电话,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农水水保科负责)
2.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度,脱贫县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小型水源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统筹实施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信息化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2023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农水水保科、水资源管理科、规划计划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农村供水水质管理。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新建供水水源和供水管网延伸覆盖,从根本上改善水质。对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加快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置率达到96%。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快推进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立、治”;配合疾控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健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巡检和千吨万人水厂日检制度,扩大水质检测覆盖面。(农水水保科负责)
4.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充分发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效益,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和资金使用台账,完成年度维修任务。推进县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进一步健全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分级推进农村供水管水员、维修服务人员培训,提升管水员技能水平。(农水水保科负责)
(二)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1.加强人才培养。坚持把能够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帮扶村,与村两委一起带领帮扶村群众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驻村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强对驻村干部培训,不断提高驻村干部工作能力。持续开展水利业务培训。(人事科负责)
2.抓好水利劳务帮扶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河湖管护等就业岗位中优先吸纳满足岗位工作能力要求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持续巩固拓展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利工程建设科、运管科、农水水保科、市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河长制工作科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乡村水利设施建设
(一)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完成新一轮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加快推进袁湾水库、白果冲水库等工程建设。实施洋河等7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蓄滞洪区建设与布局优化调整,提升流域防洪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简易监测预警设施配备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3条重点山鸿沟防洪治理。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雨水情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科、运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灌区工程建设
加快南湾、鲇鱼山2个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光山县龙山、潢川县老龙埂、商城县铁佛寺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粮食安全提供水利保障。加强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运行管护水平。(农水水保科负责)
(三)开展水生态保护治理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梳理谋划实施一批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加大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着力打造水土保持示范样板。2023年全口径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0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国家级试点光山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启动省级试点商城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农水水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一)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推进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提质增效。(运行管理科负责)
(二)强化河湖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河湖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河长制工作科、运行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在资源型缺水的地方鼓励用好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完善用水权交易管理,规范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水资源管理科、市节水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一)支持革命老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支持革命老区脱贫县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规划计划科负责)
(二)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脱贫县和河南省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县光山县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定点帮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人事科负责)
六、强化水利乡村振兴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乡村振兴办统筹协调作用,夯实推进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责任。适时召开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强化工作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
(二)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县区在用好政府财政资金的同时,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优先将项目和资金向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指导脱贫县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
(三)强化推进落实。统筹实施水利乡村振兴工作,做到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水利乡村振兴工作,总结水利乡村振兴工作经验典型。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整治水利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