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
第6138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蒋仁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内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管部门开展以村为单位,实行村辖范围里末级渠道和小水塘的摸底排查工作”的建议。根据水利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争取用一年半左右时间,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同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安全保障格局,制定全市水土资源空间均衡方案,提出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形成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从灌溉水源保障、大中型灌区改造与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小型灌区)建设、灌溉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建设与管理任务。我市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正在编制规划,目前正在收集基础数据,其中包含末级渠道和小水塘的现状。
二、关于“针对损毁或垮塌以及近乎荒废的小池塘的现实问题,在加大水库建设维护及配套工程投入的同时,也应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投入到末级渠道和小水塘的建设和修缮中去”的建议。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想方设法做好争取投资,努力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好的同时,加强与上级水利、农村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水利项目投资,抢抓机遇,争取水利项目投资的数额逐年创新高。2022年开始,按照属地管理权限,我市将大型灌区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2年市财政支出100万元,对辖区内灌区进行了疏浚和维修,有效保障了末级渠道的灌溉通畅。同时,要求各县区将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纳入县级财政,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关于“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引导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的建议。我市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一贯重视前期工作,规划与计划先行,各项目《实施方案》在编制前,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农村基层组织的意见,尽可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各项要求,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广泛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完善“财政奖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政策,充分调动受益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引导鼓励社会各界资金投资兴建农田水利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公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机制,大力推行项目建设开工前、竣工验收前、违纪违规查处情况的“三公示”制度以及受益群众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关于“市县政府尝试设立末级渠道建设基金”的建议。在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的同时,针对工程维修、养护等后期管理问题也进行了探索和思考,各县(区)也针对部分项目制定了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设立了工程维修基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市级财政也拨付了专项资金用于部分工程的岁修和养护。但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中央及省级财政拨付用于维修养护的资金有限,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缺口较大。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关于工程维修养护的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维修基金的比例,同时完善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关于“健全有效的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的建议。为了解决面上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效益逐年衰减等问题,多年来,市、县(区)政府通过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等形式,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塘、堰、坝进行清淤、维修,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要求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同时,对依托用水协会管护、委托经营主体管护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等几种创新管护方式进行了详细指导。
六、关于“健全精干高效的基层服务机制”的建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村级责任。村级组织负责全面管护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巡查维修档案,保证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每季度设备运行一次。同时,部分县区积极探索农民用水自用、自管、自己出工建设维修灌区渠系配套工程设施的路子,走“灌区+协会+农民”的发展模式。组织灌区乡村用水户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以工换工,以工还工”互助的办法,把各户承担的任务、所得到的实惠向群众讲清楚,使群众做明白活、出明白工,深受群众欢迎。
衷心感谢您对信阳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焦 健 电 话:0376-6272212
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万 华 电 话:0376-6653729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