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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四化”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信水农〔202419 

各县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持续推进工程规模化、建管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以下简称“四化”)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县域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为重点,强化目标指标管理。2027年,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城乡一体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县域统管

依托水务、供水或水投公司,推动农村供水企业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全面推行供水限时服务承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饮水问题,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健全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推进标准化管理。2024年底前,全市县域统管率不低于50%,2027年,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有条件的县,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整合区域水务资源、资产、资本要素,统筹城镇、乡村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合力推进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做到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构建“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的城乡供水格局。

(三)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通过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措施,分区域推进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城区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构建同网、同质、同服务的供水新格局。通过以大并小、并村联网发展规模化供水工程,优化区域集中连片供水管网布设。逐步形成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

(四)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

各县区对近期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小型供水工程进行充分的摸底调查,按照水源、地形等因素分类,通过工艺改进、构筑物改扩建、主要单元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明确工程改造计划时间表和标准,健全规范管理和服务机制。在山丘区实施中小水库、塘坝、蓄水池、机井等水源建设,加快形成丰枯互补、多源联供、安全稳定的供水网络格局。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配套完善相应的净化消毒设备,实现达标供水,不落一户一人。

(五)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

“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重点,推进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全面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水利部制定的相关标准、政策,对照标准要求和赋分细则,积极创建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达标县,2024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达标县比例力争达到40%。省水利厅将对率先通过水利部审核达标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

(六)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各县区对照《河南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建立台账,分类解决水质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水利部门督促供水单位2024年底前按规范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并安全运行,指导“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建立水质检验制度,全面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县级政府要落实水质检测专项经费,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水质巡检抽检和结果公布,与水利部门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共享、通报机制,水利部门要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供水单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七)完善农村供水水费收缴机制

根据工程运行、供水单位管理及用水户水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核算工程运行成本,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完善计量设备,推进用水计量收费,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试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通过水费征收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等措施,保障工程长效运行。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低于运行成本导致水费收入不能维持工程正常运行的,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对工程维护给予适当补助。

(八)完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

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做好抗洪涝干旱和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对防范极端天气保农村供水工作,以县区为单元,完善应急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同时,各县区指导所属水厂修改完善单个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探索建立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县区切实履行农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建立农村供水“四化”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协调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

(二)强化法治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等全过程管理,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三)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全市农村供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力量配置,强化培养锻炼,提升基层农村供水管理能力。督导县区完善复核、及时更新农村供水范围内行政村及人口基本信息、工程规模、水源类型、实际供水量、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净化消毒设施配备、水价核定、水费收缴、水质检测、自动化监控等信息数据。

(四)强化示范引领

全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我市以县域或工程为单元,围绕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向省厅推荐1个示范县、2处示范工程。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五)践行“两手发力”

更好发挥各级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完善良性水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提高项目融资能力;支持一批水利领域专业化市场主体,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

(六)加大排查力度

结合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排查整改活动,加强对脱贫地区和供水薄弱地区饮水情况动态监测,深入开展拉网式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以县为单位,逐村、逐户、逐工程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精准施策,分类解决,严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成效。

(七)强化政治建设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附件:信阳市农村供水“四化”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生态环境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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