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目的
我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在前期实践中一直执行传统年度(即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实施过程中由于每年6月15日至8月20日为主汛期,期间严格落实汛期禁采各项要求,待主汛期过后再重新布置采砂现场,给基层实际操作带来不便。为持续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信阳市水利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有效期的通知》。
二、实施依据
该通知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信办〔2023〕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研判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信阳市水利局对当前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参考了其他地市的相关文件和先进经验,制定了起草方案。为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信阳市水利局征求了全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广泛听取了各县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有效期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一、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调整为每年6月15日到次年6月14日之间。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者开采总量已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量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
二、鉴于6月15日至8月20日为主汛期,严禁河道采砂,各县区可安排编制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申请办理采砂许可等相关手续。
三、截至目前未发放2024年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区可按照本通知执行;已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区按照已批复的许可采砂的日期执行。
五、实施效果
《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有效期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信阳市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更上新台阶,并逐渐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是持续规范采砂管理。尊重河湖运动客观规律,科学合理设置采砂许可有效期,有利于改善河道行洪能力,防止河床过度淤积,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二是不断强化监管能力。通过统一设置采砂许可有效期,各县区河道采砂作业同期结束,方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采后评估、生态修复等工作,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河砂监管效能。
三是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由于每年6月15日至8月20日为主汛期,期间严格落实汛期禁采各项要求,通过科学合理设置采砂许可有效期,可使采砂企业原来两次进出场准备工作变为一次,节约采砂企业时间成本、管理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六、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信阳市水利局
咨询电话:0376-6272346
电子邮箱:hzz6272300@163.com
原文:信水河〔2024〕17号 信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有效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