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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是掌握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性态与及早发现隐患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大坝安全不可或缺的非工程措施。近年来,新建或除险加固的水库基本同步建设了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十四五”期间,水利部大力推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水库大坝监测预警能力稳步提升。为进一步强化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部近日印发《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专题研究《办法》,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水利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建设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准确把握我国水库大坝安全形势,加快安全监测感知系统建设和智能化提升改造,实现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办法》从监测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监测信息分析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水库大坝监测管理作出规定,要求实时精准监测感知水库大坝位移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工情险情要素,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自诊断和坝外感知设备研发应用,加强全国范围内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的汇集共享和分析应用,建立健全风险感知、分析、预警、研判和处置全流程机制,实现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水库大坝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部直属有关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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