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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旱灾害防御及水利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深悟透狠抓落实,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制定《中共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的通知》、《信阳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等通知,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将习近平法治

思想、党内法规、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等深入学习。2025年,累计组织学习法律法规10余场(次),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数十次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讨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的发生。牵头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反馈问题6条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对内理清职责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岗相适,推动形成务实高效、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强化科学决策。一是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法律顾问管理细则,聘请2名专业法律人士担任我局法律顾问,2025年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印发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工作40余次,为我局依法行政保驾护航。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排查2025年我局出台的有关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规章、文件,2025年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新增1件,拟废止1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审议程序,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定期开展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更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针对水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护水、节水、惜水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二是将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河道清四乱等工作中广泛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等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面对面讲解与民众生活、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五)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一是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要求,认真梳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共38项,在市政府官网统一公示,不断推进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行政指导等落实落地,以水资源、河道采砂等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服务型行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宣讲活动6次。对于那些符合免罚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免于处罚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促进了当事人的自我纠错和规范发展,2025年,已办理免于处罚案件1件。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印发《信阳市水利局规范水行政执法内部衔接提升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新执法体制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与受委托单位认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严格执法人员管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应办尽办。2025年,市水利局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水利设施、河道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在汛期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活动期间共排查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29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同步开展规范涉企专项执法行动,规范涉企水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涉企检查工作流程、频次、计划等,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涉企业执法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四是积极做好部分行政执法权限赋权乡镇工作。按照省市关于部分农村供水、小型水库电鱼毒鱼炸鱼方面的4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制定详细工作指引,选派专业的培训讲师,根据赋权事项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帮助乡镇执法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此外,还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信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团”和“法制联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导师团”和“法制联审”机制,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保障,确保乡镇在承接行政执法权限后能够依法、规范地开展执法工作。

(六)深化改革优服务,精准审批促发展。一是率先推出行政审批“辅导员”制度,构建起“一站式”服务体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靠前”。通过选派业务骨干担任专职“辅导员”,为企业提供从材料准备到审批办结的全流程指导,针对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高频事项,量身定制解决方案。2025年,深入多家单位开展“一对一”辅导,助力其通过网办、代办、“不见面审批”等服务快速取得取水许可,获得企业广泛赞誉。二是我们以“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目标,持续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重新梳理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将原有34项审批事项压缩至31项。印发《信阳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对无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重复提交的材料一律合并,让企业办事“轻装上阵”。通过流程再造,将政务服务流程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专家审批时间),核心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较法定要求大幅缩短,实现“极简审批”落地。针对淮河淮滨段航道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开辟“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由“辅导员”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成功破解审批“卡脖子”难题,推动项目快速落地。2025年办理行政审批53件,各类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真正实现“高效办、放心办”。

(七)完善体系、综合施策,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一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深入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核查疑似图斑1831个,整治问题228个,重点整治完成出山店水库违建码头、鲇鱼山水库围圩造地、淮河滩地阻水片林等突出问题。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维护河湖开发利用秩序。常态化开展采砂管理 “回头看”,整改涉砂问题80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3起,河道采砂秩序平稳可控。落实生态修复资金826.24万元,修复河道岸线32.33公里,河湖岸线生态功能稳步恢复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与风险防控。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司法力量护航河湖治理。开展防汛保安、“联动2025”打击非法采砂、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水违法案件8起。排查整治水旱灾害风险隐患139个,有序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有效应对13轮较强降雨,保障了河湖与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三是监督考核促提升。将河长制纳入市委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县区工作重要参考。市人大、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全年向市级河长及报送工作提示函29份,通报巡河履职、问题整治、健康评价等情况3次,提醒约谈河长20余人次,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八)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5年全年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全部合理、合规、合法,并严格按照公示制度在网上及时公示,1件行政处罚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局领导依法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法院已判决,我局胜诉。

(九)全面落实上一年度述法发现问题整改。我局2025年度围绕上一年度述法工作所发现下达的6项问题制定了10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至依法治市委。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在大部分县区乡镇水利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欠缺,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需求。

(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够高。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百余部,由于大部分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涉及较少,群众对于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意识有较高的认知,对水利领域具体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水行政执法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专职人员较少,县区缺乏专业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学法和用法方面相结合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执法装备保障。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保持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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